? 2007年3月8日,由宁夏教育厅、宁夏各县市教育局领导和宁夏部分职业学校校长组成的考察团一行26人,在山东省教育厅领导的陪同下,来烟台市考察职业教育,考察后,举行了烟台市与宁夏中等职业学校合作办学洽谈会及签字仪式。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与宁夏交通学校、宁夏隆德县职业中学、海原县教育局、盐池县教育局、同心县教育局、红寺堡教育局共六个单位本照平等自愿、互惠互利的原则,以定单式联合办学为前提签订了合作办学协议书。合作将采用“2+1”的办学形式,即前两年在宁夏学校读书,后一年在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强化技能,并安排学生实习和负责推荐就业。教育教学计划由双方共同研究确定,做到统一计划,统一教学,确保教育教学质量。这一举措对进一步加快东西部职业教育合作,促进宁夏职业教育的快速、健康、持续发展,为东部地区提供大批高素质技能型劳动者,将产生积极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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